贵州天健龙矿山物质有限公司被罚金 1200 元
2024-07-16(原标题:贵州天健龙矿山物质有限公司被罚金 1200 元) 金融界音问,近日,贵州天健龙矿山物质有限公司因丢失或私行葬送发票存根联,被国度税务总局贵阳市南明区税务局水口寺税务分局罚金 1200 元。 据公告执行,该公司丢失发票 50 份,其中升值税浅薄发票 25 份,升值税专用发票 25 份。贵州天健龙矿山物质有限公司违犯了《中华东说念主民共和国发票经管见识》(中华东说念主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764 号)第三十四条,组成了丢失或私行葬送发票存根联的违纪动作。 本文源自:金融界 作家:天眼君